商品附件電池相關處理
因電池含有易燃成分可能會爆炸,所以國際航空(運)法規規定,無論海空運,商品所附件的電池,僅能搭配一顆,需裝入機器本體(會有拆裝痕跡細微傷), 且不論包裹是否新舊,都需開封檢品,確認後才能進出口。
因此當您商品有一個以上的附件電池,海外收貨處會協助將電池取並拋棄。 「無法裝載在充電器或電池手把當做配件寄送」也「無法裝載再不同委託單號的機台內回台」
裸電池違反相關航空規定危險物品,將無法寄送返台。
為了避免商品延遲抵台問題,美國收貨處會將一次性電池/乾電池會直接協助丟棄, 還請您見諒。